经常有农民朋友致
深圳拆迁补偿律师,说他家的养殖场被相关部门给关停了,问能争取多少补偿?
其实,养殖场被政府部门关停有常见的几种方式,农民朋友可以根据京坤律师的以下讲解一一按图索骥,看看自家的养殖场关停是否合法,被关停后能不能取得合法补偿。
01.
因环保问题关停
农村养殖场的环保关停方式在很多地方体现为设立“禁养区”。
禁养区指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主要是针对有污染环境风险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而设立的。
根据国家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禁养区域内的养殖场,地方政府应该依法关闭或搬迁。
◆ 情形一
若农村村民养殖场投入使用在先,而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域”在后,此时应该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 情形二
如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域”在先,农村村民建设养殖场在后,此时该养殖场视同违法建筑,地方政府对其进行关停拆除合理合法,也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02.
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关停
一些地方政府会以“违法建筑”名义将一些农村养殖场予以关停并强行拆除。对于这种关停行为是否合法,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而定:
◆ 情形一
该农村养殖场确属于违法建筑,地方政府有权关停拆除,一般不给予关停补偿。
农村的养殖场如果违反了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在基本农田上建设了永久性的建筑物,就属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
◆ 情形二
该养殖场为合法建筑,属于“农用地上的养殖用房无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范畴。地方政府将这类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为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因此,这类养殖场被关停时,应给予合理补偿。
拆迁补偿律师最后提醒大家,有些政府部门在依法关停养殖场之后,理应给予养殖场合理补偿却不予补偿,肆意侵害养殖专业户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养殖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正确的维权途径。
03.
养殖场被关停的补偿
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最低是建筑成本价;
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
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地方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这也就意味着,也就是说,只要咱们的养殖场之前是依法开办、合法经营的,那么不管土地征收还是环保关停,咱们都应该得到合理、充分的补偿,地方政府还应该制定相关的扶助政策,支持养殖户进行异地重建。
04.
完善自身许可/证明
尽管目前有不少好政策,养殖户还是要完善养殖场的相关审批许可。
对于地方政府特殊时期特殊优惠政策的照顾,咱们也要尽力争取到纸面的相关许可证明,避免在面临关停拆迁等问题时,陷入补偿不合理的纠纷。
如果后期大家因为情形变动,养殖场面临拆迁,遇到不合理的、没有补偿的关停,一定要积极咨询
深圳拆迁补偿律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